【訟費上訴】涉旺角非法集結消防員脫罪兼獲訟費 律政司上訴訟費命令得直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8/19 15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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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旺角非法集結消防員脫罪兼獲訟費,律政司上訴訟費命令得直。(資料圖片)

2019年11月中旺角一帶有示威活動,時任消防員在旺角被捕,原被控1項非法集結及各1項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,早前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,時任消防員兼獲訟費。律政司就訟費命令今(19日)向上訴庭提出上訴,指答辯人自招嫌疑,原審法官批出訟費做法犯錯。上訴庭聽取陳詞後批准上訴申請,撤銷訟費命令。
 
涉案答辯人陳瑞文(50歲),事發時為消防員,被控於2019年11月10日,在旺角彌敦道與山東街一帶參與非法集結,以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,即1個掛耳式口罩。

律政司一方今就訟費命令提出上訴,並表命不會就定罪以案件呈述形式提出上訴。律政司一方指,答辯人自招嫌疑,原審法官批出訟費做法犯錯,並指答辯人案發時為消防人員,並非普通人或無知人士。

上訴庭則指,律政司提及因答辯人是消防員的身份,仍選擇到涉案地點更為自招嫌疑。上訴庭認為說法牽強,除非律政司有證據指紀律部隊人員當時收到指示,須迴避到某類場合。上訴庭亦不認同律政司指,答辯人替警方進行錄影會面時不合作之理據。

上訴庭認為,當時答辯人身處旺角一帶,正發生非法集結事件,該處四通八達,答辯人卻選擇向被堵路的地方行走,並戴上口罩一直行走,質疑在此情況下仍不是自招嫌疑?

上訴庭聽取雙方陳詞後,經考慮後接納申請,裁定上訴得直,撤銷原有訟費命令,稍後頒布書面判決。

另外,上訴庭指庭上有旁觀人士身穿「旁觀有罪」上衣,旁聽人士解釋為歌詞。上訴庭則強調法庭非政治宣傳平台,認為有關字眼具政治含意,或對某類檢控案件具諷刺,遂通知法院保安不容許穿上印有這4字衣物的人士旁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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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